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服务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称“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为便于自治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备案
(一)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前主要备案以下内容:
1.开展评审工作通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自治区职称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下,印发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明确评审范围、申报途径、申报材料收受时间、相关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见模板2)及开展工作情况。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成立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职称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评委名单、会议指南、职称评审结果及评审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3.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名单及签订的个人诚信承诺书。评审会议实行封闭管理,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保密期内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与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责令不得再从事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受理申报材料情况、组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评审委员会、监督机制、评审时间、评审地点及工作保障等情况。
5.专家库名单。
6.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7.赋分表。
8.邀请函。
(二)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主要备案以下内容:
1.公示。将通过人员名单在各厅局官方网站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建立监督机制,处理投诉等相关问题。
2.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3.职称评审会会议纪要。
4.职称评审工作总结。
5.任职资格批文。公示期满后,由各评审机构印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批文(详见模板1)
(三)备案方式
1.纸质版。将以上备案内容的纸质版材料加盖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或评审机构公章,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楼415办公室备案(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电话:0991-3689900)。
2.电子版。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备案纸质版的同时,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以上备案内容进行网上备案(网址:wwwxt.xjzcsq.com)。
二、职称评审工作流程
(一)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自治区职称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下,印发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二)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按系列(专业)整理申报人员材料。
(四)组建专家库。
(五)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职称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评委名单、会议指南、职称评审结果及评审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六)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评审工作会议准备
1.布置会议室,准备电脑,连通网络;
2.邀请本级驻厅纪检组及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评审会;
3.准备领导讲话、主持词、会议指南;
4.确定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及委员名单;
5.根据参评人员专业及人数确认是否分组;
6.根据参评人员类别(高中初级、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及是否答辩),在系统中分配赋分表;
7.根据专家人数及参评人员人数,以大致平均分配原则将参评人员资料分配至各位专家;
8.确认答辩人数,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答辩人员答辩时间及
地点,预备答辩人员候场区。
(八)会议开始
1.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发言、宣读评审期间纪律;
2.安排书记员全程记录(录像)会议过程;
3.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及评审系统使用方法;
4.各评委审阅材料,赋分;
5.将所有参评人资料提交评议组合议,学科组相互赋分;
6.主审专家对需要答辩人员拟定答辩题目(1-2题,答辩时间5-8分钟);
7.打印评审表;
8.准备答辩主持词,由副主任委员主持;
9.开始答辩,由各评审专家对答辩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赋分;
10.答辩结束后,由评议组合议参评人员,形成学科组评议结果(具备、基本具备、不具备);
11.将评议意见提交高级评审委员会;
12.高级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具备、不具备);
13.现场公布评审结果,高级评审委员会委员及纪检工作人员在评审表上对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14.由主审评委在通过人员评审表上签字;
15.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再次宣读保密纪律及注意事项,会议结束。
(九)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会议纪要等提交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十)公示。
(十一)印发任职资格批文。
(十二)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十三)评审结果反馈。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完善评审表后,将评审表反馈至各申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由申报单位将评审表存入评审通过人员档案。
(十四)办理相关证书。
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模板1:
关于批准XXX等XX位同志获得自治区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自治区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批准XX等XX位同志自20XX年XX月XX日起,获得自治区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自治区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20XX年XX月XX日
模板2
关于成立自治区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XX、XX、XX、XX、XX、XX:
根据《职称评审暂行规定》(40号部令)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要求,为保证评审质量,决定成立自治区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X X 自治区XX党组书记
副组长:X X 自治区XX
成 员: X X 自治区XX
X X 自治区XX
X X 自治区XX
X X 自治区XX
X X 自治区XX
职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 :审议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方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设定、评审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评审公示结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X X ,自治区X X X X 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各系列职职称评审工作。
自治区X X
20X X 年X X 月X X 日